如何科學使用化學藥劑?
來源:中國花卉報
我國是農業大國,也是工業大國,同時也是園林大國,經濟的快速發展加速了園林綠化事業的快速發展。日益增加的園林綠化養護面積和不配套的養護管理體制,無序引種和新異特苗木品種的種植,帶來次要害蟲的大量爆發。常規農藥、常規技術已無法滿足千變萬化的園林植物病蟲草害的發生。
園林綠化多處于城區,地理條件復雜,小環境、小氣候多樣,人員流動大,植物品種豐富。因此,在有害生物防控中,要強調以安全為主,尤其在使用化學藥劑時,更要注意藥物對人、環境、天敵的安全,做到科學合理地使用。
合理選藥
首先選擇專業性、功能性藥劑,其效果持久,經濟安全,不污染環境。如生物制劑(護林源)、樹干插瓶、根施地上殺蟲等;其次要選擇針對性強,多元復配的產品,一方面增加殺蟲譜,另一方面避免病蟲草產生抗性;再次要選用高效低毒、低殘留的藥劑。使用化學藥劑時要盡量選用選擇性強的產品,并要合理輪換用藥,一種單劑一年使用最多不超過三次,避免產生抗藥性。
適時用藥
園林技術人員應勤觀察,多搞調查研究,根據病蟲害發生數量和病蟲發育的進度確定是否用藥和用藥適期。雜草防除要在3葉至7葉期,效果卓越。
不同的蟲態對農藥的反應不同,卵孵化至3齡以前是藥劑防治的有利時機;蛀干類、潛葉類等要在卵及幼蟲孵化尚未鉆蛀之前用藥;球堅蚧、龜蠟蚧等殼蟲類應在分泌蠟質形成介殼之前施藥;白粉病、銹病、腐爛病、壞死斑病易在春秋發病重;葉斑病、草坪三大病害易在夏季高溫高濕條件下發生;螨類、松大蚜等危害早期多集中在內膛骨干枝的葉片上,視情況重點噴藥,阻止病蟲害蔓延,減少用藥次數。
安全用藥
首先要考慮對人、畜、天敵、植物及其他有益生物安全問題,在人口稠密的地區,居民區等處,噴施藥劑要盡量安排夜間進行,若必須在白天噴施,應先設警示標志,避免發生意外事故。施藥人員應該嚴格按照操作規程,規范工作,穿戴防護服、手套、風鏡、口罩、防護罩等。
其次不同種類或品種的花木,在不同的發育階段對藥劑的敏感程度有差異。如敵敵畏、氧化樂果等有機磷農藥是一種高效、廣譜的殺蟲劑,適用于園林、花卉、果樹等,但對梅、杏、櫻花、榆葉梅、饅頭柳和一些花卉植物容易產生藥害,不宜使用或濃度不要過大。幼苗、幼樹提倡使用水劑、粉劑,盡量不使用毒性高的乳油。
正確混藥
兩種或多種藥劑混合能擴大防治范圍,提高藥效,克服或延緩病蟲抗藥性,減少農藥用量和施藥次數,提高工效。但混用要講究科學性,不能隨便混合。
酸性、堿性藥劑不能混用;如含硫殺菌劑(硫磺、代森錳鋅、福美雙、退菌特等)不能與銅制劑混用;殺蟲劑和殺菌劑不建議混用,除草劑和殺蟲殺菌葉面肥禁止混用等。
有些藥劑不但不能混用,先后使用也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。如使用波爾多液20天內不能使用代森錳鋅,用過石硫合劑的地方間隔15天至20天方能使用波爾多液。農藥混合若出現分層、沉淀或者毒性增加,則不能混合使用。
安全用藥防止藥害和毒害
藥害指因使用藥劑不當,對苗木產生的傷害。根據藥害產生的快慢,分為慢性藥害和急性藥害。
慢性藥害:指在噴藥后緩慢出現藥害的現象,植株生長發育受到抑制,生長發育緩慢,植株矮小,開花結果延遲,落花落果增多等。
急性藥害:指在噴藥后很快(幾小時或幾天內)出現藥害的現象。如葉、莖、果上產生藥斑,葉片焦枯、畸形、變色,根系發育不良或形成“黑根”、“雞爪葉”,幼苗畸形,落葉、落花、落果等,甚至全株枯死。
要避免藥害的發生,必須根據防治對象和植物特點,正確選用藥劑,按規定的用量、濃度和時間使用藥劑。
總之,化學藥劑防治雖然帶來了一系列消極的問題,但它仍是害蟲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,特別對突發性或大面積發生的害蟲,化學藥劑防治仍是最佳的應急措施。